在近期的一次监督检查中,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的货运企业,对其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以下是工作人员提出的一系列具体要求:
首先,各货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动态监控管理规定,构建完善的监控管理制度,并实施标准化的日常管理流程。这意味着企业需从制度上确保动态监控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其次,企业需要认真记录监控管理台账,确保交接班记录的准确性,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这样可以保证在任何时间点,都有专业人员负责监控,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这是保证监控质量的基础。
货运公司还需确保所有营运车辆都安装了GPS动态监控系统,并保持系统的上线率和通讯畅通。这样不仅便于及时联系,还能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
对于动态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车辆驾驶人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则需及时报告给主管部门,并依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为了提升车辆运营的安全性,县交通局要求所有新增车辆都必须配备4G监控终端设备。这一举措旨在增强车辆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抵御能力。
通过这次监督检查,不仅提高了货运车辆的入网率和上线率,还提升了动态监控的管理水平,从而有效地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道路运输货运行业的稳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运输服务。
在未来的工作中,柘城县交通局将继续强化对货运车辆动态监控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提升,为构建更加安全的道路运输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柘城县交通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落实,全面推进货运车辆动态监控升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货运企业动态监控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各货运公司:一是严格遵守动态监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实施规范化日常管理;二是各企业要认真做好监控管理台账和交接班记录,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三是各企业要严格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三是各公司必须保证营运车辆GPS动态监控的安装率和上线率,同时保持系统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四是对动态监控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车辆驾驶人处理报警信息,对严重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五是严把市场准入关,新增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4G监控终端设备,提高车辆运营中的抗风险能力。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辖区货运车辆的入网率和上线率,提高动态监控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促进道路运输货运行业安全稳定发展。